漳州引进高层次人才 购房较高补贴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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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印发了《漳州高新区党工委 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漳州高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对该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施住房保障政策。
《办法》适用范围是经漳州高新区辖区内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引进,已获得国家、省、市级引进高层次人才称号的高层次人才。
保障政策具体如下:对高新区引进的确定在漳州市定居并在漳州市芗城区、龙文区、高新区、龙海市、南靖县购买自住房的高层次人才,分类及购房补贴标准参照相关政策,排名前列类80万元,第二类60万元,第三类40万元,第四类30万元,第五类20万元;《办法》中未涉及的但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特级、A、B、C类人才,补贴标准对应参照排名前列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
购房补贴分5年平均发放,每年年底发放一次。
此外,经审批享受租房补贴的人才,其享受时间自审批通过当月起算,补贴资金按年度每年年底一次性发放,期限5年。在服务期限内,劳动、人事关系调离漳州高新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从调离当月起,停止发放租房补贴。
享受购房补贴的高层次人才在漳州高新区工作不满5年,所购住房上市交易的,已付购房补贴应一次性全额退还财政部门;享受购房补贴的高层次人才在漳州高新区工作满5年后,所购住房上市交易的,所有收益归属该人才。
据悉,该政策旨在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健全高新区人才政策体系,做好高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工作,吸引更多国内外优秀高层次人才来区创业创新,促进人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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