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本人举报自己“挂证”,看看住建部如何处理

上海中建瑞通 2018-05-23 16: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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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在住建部公布的一建注册“不通过”人员名单中,有建筑业同行在无奈之下,自己举报了自己--“本人举报,与该单位无劳动合同关系”。

2017年,在住建部公布的一建注册“不通过”人员名单中,有建筑业同行在无奈之下,自己举报了自己--“本人举报,与该单位无劳动合同关系”。近日。该话题又在建筑业引起一阵波动,那么 来看看住建部对于该次事件的处理态度。

在实际生活中,建造师在办理变更注册或注销注册时,可能会遭遇原单位不配合,甚至被故意刁难的状况,导致出现“人走了,证留下”的强迫挂证乱象。

出现这样的情况,哭笑不得的同时,背后折射出的更多是建造师等执业人员深深的无奈。

近日,福建省住建厅接连下发通报,对执业证书变更、注销注册过程中,不配合、甚至故意刁难证书持有人的3家公司进行处理,并信用扣分。

01

闽建许[2018]37号

关于对福建万和建筑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办理个人执业注册违规行为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经查,福建万和建筑有限公司在与二级建造师黄惠真经漳州市芗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解除劳动关系后,不配合该同志向注册机关办理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我厅于2018年1月26日作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理告知书》(闽建告字〔2018〕12号),该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经查,福建省景观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在与二级建造师陈鑫解除劳动关系后,不配合该同志向注册机关办理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我厅于2018年1月29日作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理告知书》(闽建告字〔2018〕13号),该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经研究,决定对上述2家企业的违规行为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并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16年版)》,予以信用扣分。各企业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加强注册人员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3月30日

01

闽建许[2018]38号

关于对福建省景观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办理个人执业注册违规行为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经查,福建省景观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在与二级结构工程师单书华解除劳动关系后,不配合该同志向注册机关办理二级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我厅于2018年3月22日作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理告知书》(闽建告字〔2018〕60号),该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经研究,决定对该企业的违规行为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各企业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加强注册人员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8日

可以说,3位同业的遭遇在实际生活中并不少见。追根溯源,现行的一些制度、规定导致了持证人同注册公司之间,关系的不对等。一旦原单位不同意证书转出,持证人往往申诉无门。

特别是在2017年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二级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执业”。一旦正式实行,可能会有更多类似情况发生。在此也呼吁行业主管部门,能早日出台相应政策,保障证书持有人的合法、正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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