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略:用公积金贷款在漳州买房,这些政策一定要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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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异地公积金贷款问的最多的就是在厦门交的公积金能否在漳州使用?
漳州和厦门两市人员互动频繁、交往密切,不少漳州人在厦门工作生活,他们的公积金也都在厦门缴纳,遗憾的是,漳州到目前还尚未开通公积金异地贷款,让在厦门工作的漳州人只能望公积金兴叹。
近日,漳州市住房公积金在网上答复了关于厦门缴纳的公积金在漳州不能使用的原因。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表示,2016年福建省内部分地市开放了公积金异地贷款,漳州市由于公积金资金使用率过高,已经超过警戒线,故暂缓异地贷款业务。但是2017年,省内其他部分地市在实行异地贷款之后,均出现异地公积金贷款不好管理,骗贷情况屡屡发生,因此很多地市也都停止了异地贷款发放。目前福建省住建厅正在拟定新的管理规范,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在积极跟进,若有新政策实行,会排名前列时间在公积金网站公布。
1、在申请时能按规定连续、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缴满六个月以上)的职工。
2、在漳州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除别墅以外申请人家庭拥有所有权的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
3、借款人家庭在本市首次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次申请的应在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次月。
4、信用记录良好。
1、现行贷款较高限额:单职工较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双职工较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2、借款人及其房产共有权人在测算年限内公积金缴存总和的两倍以内。其中测算年限为申请人离退休的年限,离退休的年限大于20年的按20年计算,离退休的年限小于20年的按实际年限计算。
3、购买商品房可贷额=总房价-首付款(不低于较低首付款比例)-申请人及共有权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购买二手房可贷额=契税计税价格的60%-申请人及共有权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贷额=总价款70%-申请人及共有权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其他用途可贷额参照购二手房测算。
职工家庭购、建首套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职工家庭购、建二套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上述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职工家庭购买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套房且首次申请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或第二次申请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华安县、常山开发区不低于20%)。
如果以上还不能解答你的困惑,建议登录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拨打12329官方电话了解。
综合整理来源:漳州购房帮、漳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