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龙文区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 较高奖励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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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龙文区完善修订出台《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创新扶持手段,集成政策、集聚资源,推动区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扶持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务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给予2000元/平方米补助
鼓励区外建筑业企业将总部直接注册龙文区。具备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每家给予奖励1000万元,具备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每家给予奖励400万元,具备施工总承包二级、三级资质企业每家给予奖励100万元;具备一级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每家给予奖励100万元,具备二级、三级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每家给予奖励20万元。以上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较高一级的奖励,且同一级别的不同类别的资质不给予重复奖励。
建筑企业购买自用办公用房补助。符合资质要求的建筑企业,在本区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务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给予2000元/平方米的补助。其中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较高补助1500平方米,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较高补助1000平方米,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和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较高补助500平方米。所购办公用房企业自持期不少于五年,且自用不少于50%。
鼓励企业入驻商务楼宇(写字楼)办公。没有享受上述购房优惠的企业入驻商务楼宇(写字楼)办公给予办公用房补贴:总承包特级企业每年给予补贴20万元;总承包一级企业每年给予补贴15万元;总承包二级企业及专业承包一级企业每年给予补贴10万元。
◆扶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
本区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每晋升一级,给予150万元奖励
鼓励本区企业承接区外工程项目,增加区级财政贡献。本区建筑企业到区外承接施工项目,根据其所承接的区外工程项目对我区区级财政贡献的情况给予奖励,当年区级财政贡献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300万元以下(不含300万元)的,当年区级财政贡献达到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5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元)的,当年区级财政贡献达到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分别按区级财政贡献的20%、30%、40%奖励建筑企业发展。
鼓励本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企业晋级:施工总承包资质每晋升一级给予150万元奖励,专业承包资质每晋升一级给予50万元奖励。
鼓励建筑业企业发展壮大。本区总承包特级企业年完成建筑业产值25亿元且区级财政贡献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奖励50万元;产值每增加5亿元且区级财政贡献每增加100万元的,奖励金额增加30万元。本区总承包一级企业年完成建筑业产值10亿元且区级财政贡献达到300万元以上的,给予奖励50万元;产值每增加5亿元且区级财政贡献每增加100万元的,奖励金额增加30万元。本区其他施工企业年完成建筑业产值3亿元且区级财政贡献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给予奖励30万元;产值每增加1.5亿元且区级财政贡献每增加50万元的,奖励金额增加15万元。
此外,给予2021年起承建获奖工程的企业奖励:获国家优质工程的,每项奖励100万元;荣获华东地区优质工程的,每项奖励50万元;荣获华东地区优质样板工程的,每项奖励20万元;获省优质工程的,每项奖励20万元;获省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每项奖励10万元。对同一个项目获多奖项的按较高奖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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